2011年9月10日 星期六

定向央票(定向票據

所謂定向央票(定向票據),是指人民銀行針對一間或數間特定的銀行發行票據,由於被鎖定的銀行「非買不可」,銀行的資金變相被抽走。定向央票一般的期限是1年或略高於1年,相關利率一般較普通央票為低,因此定向央票往往帶有懲罰的意味。 

有別於直接加息或上調存款準備金率(RRR),人行透過發行定向央票可以更有效控制市場利率,對銀行的資金運用亦帶有指導性,可以透過有關操作控制銀行貸款擴張的規模,成為了人行近年常規性的調控手段。 

至於正回購則是人行以一定規模的央票作為抵押,向銀行拆入短期資金,變相抽緊銀根。不過,人行承諾在限期後贖回所有央票,人行透過拆入資金和拆出資金達到「揼水」及「抽水」的目的。正回購與定向央票的操作相似,但正回購一般年期只是7日、28日及91日為主,而28日及91日的正回購利率升跌,對人行日後加減息有一定的啟示作用。 

目前,中央有意收緊貨幣政策,但提高利率和RRR都不能夠輕易使用,發行定向央票及正回購操作便成了央行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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