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把握發展低碳經濟機會 高校聯金融協會 筆者在5月14日(周六)應邀出席ACCA香港2011年周年論壇,在會中除了港交所夏佳理主席、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局梁鳳儀副局長和其他業界領導發言外,筆者非常榮幸獲邀參與,並就香港的金融策略定位部署的議題講解自己的看法。 除了一般的金融策略發展外,低碳經濟是近年市場的焦點,也一直是先進發達和發展中國家共同的發展目標,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的一種經濟發展形態,當中也蘊含不少商機。 針對低碳經濟的範疇,筆者對英國埃克賽特大學能源政策講師,英國劍橋大學電力政策研究組客座研究員梁希博士的言論特別關注。借本周《信報》金融協會欄目,筆者希望與讀者分享梁博士特別撰寫的「香港發展低碳經濟面臨的機遇和挑戰」一文如下。 從人類經濟發展史上看,溫室氣體的大量排放,首先來自主要工業發達國家。部分國家也比較早意識到溫室氣體大量排放所帶來的禍害,率先探索減少排放的可能途徑和方法。 例如英國在20多年前就已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對氣候變化的影響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到2008年,英國政府已宣布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目標(Legally Binding Target),即要求在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排放比1990年減少80%。 根據國際能源組織(IEA)的計算,中國作為一個主要發展中的國家,碳排放總量在2009年已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對於溫室氣體排放的責任與義務問題,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氣候談判桌上,仍然十分堅持「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立場,但是近些年來對降低排放的態度已經積極了許多,中國政府去年亦已發布了一個以單位GDP碳排放強度的目標。 總而言之,發展低碳經濟,降低碳排放對地球大氣的影響,已日漸成為人類的共識,成為任何國家或地區都無法迴避的大課題。 碳減排提升國際形象 香港也不例外。特區政府和企業近年已投下相當大的關注。特別是在2010年底, 香港環保署發出的諮詢檔建議在2020年實現單位GDP碳排放強度減少50%至60%,而碳排放總量相應地比2005年減少19%至33%。 無疑,能夠成功實現如此可觀的碳減排,將大大提升香港的國際形象,是應該積極往前推進的。但是發展低碳經濟,必須立足於其對各行各業帶來實際的好處,才能有效地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金融業 低碳經濟對金融業帶來影響主要三個範疇: 1. 低碳項目的融資(如可再生能源項目);2. 與低碳相關的企業的融資;3. 碳排放權或核證減排額相關衍生工具的交易。 低碳項目的融資主要依靠四個途徑,除了企業自身的資本外,還可以依靠風險投資、銀行貸款和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對於大多數投資者而言,如何透過投資低碳項目獲利仍然是一個撲朔迷離的概念。 據梁博士瞭解,香港已經有部分風險投資機構正在積極尋找低碳領域的投資機會和瞭解其商業模式,特別是如何將先驅優勢(First-mover Advantage)轉化成盈利。 另一方面,國家發改委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別同意香港在境內和中國內地發展CDM項目。儘管CDM前景仍有一定不確定性,香港企業宜把握機會積累經驗。 低碳相關企業在港以發行新股方式的融資已經比較普遍,當中不乏新能源運營商(如去年12月上市的大唐新能源),製造商(如金風科技、卡姆丹克太陽能),綜合性新能源企業(如保利協鑫能源)。香港要成為低碳企業融資的首選金融市場,很大程度取決於低碳企業能否在香港金融市場得到合理的估值和充分的投資需求。 實現這個目標,需要香港投資者對低碳商業模式及其前景有足夠認識和投資經驗。 另一方面,低碳企業是否會傾向於在港發債融資?企業債券市場為香港金融市場的一塊短板,此乃後話,暫不討論。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背靠全球最大排放國,碳交易帶來的潛在商業利益十分可觀。碳排放權的價格取決於政府的政策而不是其內在價值。以歐盟的碳重量控制與交易制度為例,監管機構發行一定數量碳排放許可額度予區內企業。 碳排放權價格差異大 如果一個企業的碳排放超越此額度,該企業則需要向有多餘額度上的企業購入排放許可。換句話說,碳交易取決於國家的政策,碳排放權的價格在不同政策環境內會有很大的差異,成功的碳交易所需要有國家政策的支援。 梁博士在過去五年為完成兩個中英研究課題,走訪43家計畫建設新燃煤電站的發電企業,居然沒有一家表示在壽命長達25年以項目現金流分析中,考慮碳排放的成本。一旦未來中國限制碳排放政策變得清晰,企業或需要積極通過碳交易購買排放指標或進行碳價格對沖來鎖定排放成本。 全球碳交易市場規模在2010年已經超越1200億美元。隨著各國逐漸制定碳減排政策或者執行更嚴格的碳減排目標,全球碳交易市場規模很有可能在五年內超越原油商品交易市場。 目前,在中國內地有數個環境交易所宣佈進行碳交易(如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環境交易所),其掛牌交易的產品主要是通過CDM項目產生的核證減排額(CER),和極少量的自願減排額(VER),而交易方式主要是雙邊交易。港交所在2006年開始研究推出碳排放相關衍生產品,並於2009年諮詢市場,但最終由於缺乏本地需求而擱置了此項計畫。 梁博士認同,在目前政策環境下,香港無須急於推出一個有較大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的碳交易平臺。中長期而言,當國際社會為碳減排達成高度共識,梁博士認為流動性不會是推出成立碳交易平臺最主要的障礙。 香港能否成為亞太區乃至全球的碳交易中心,關鍵要看三個因素:(1)是否能夠取得中國中央政府的政策的支持,(2)能否透過監管制度的優勢吸引內地和國際上的買家及賣家來港交易,(3)是否有積極準備連接不同地區碳交易市場(如印度、東南亞諸國)成為一個真正國際的碳交易中心。 房地產和建築服務業 有不少內地的企業家都認為,低碳就是一個賣樓的噱頭。事實上,國際能源總署預計建築行業直接產生約佔全球10%的碳排放,加上消耗電力產生的間接排放,這個份額達到30%。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的定義,建築物節能涵蓋圍護結構和保溫、供暖和製冷系統、熱水系統、照明系統,以至家電及商用設備組成的負責系統。 大部分建築壽命久遠,全球現在超過一半的建築物在2050年仍然存在。因此,我非常認同唐方方教授去年底在其專欄的觀點:低碳是房地產發展的必然路徑。 真正意義的低碳樓盤,必須符合一個嚴格的標準以及通過相關審核。 目前,香港正在立法強制執行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符合該守則的建築物能夠減少10%到15%的能源消耗,但離零碳排放尚有很大距離。 長遠而言,香港可以向英國學習,制定更多激勵政策,如把購買樓宇印花稅或者差餉與建築物能效水準掛鉤。 香港特區政府宜把握機會及早採取行動 發展低碳經濟對香港各行各業好處多多。能夠彌補傳統產業北移和過度依賴金融和地產行業帶來的風險。 梁博士建議香港重視六項措施:(1)積極引入低碳經濟領域有關專才和企業來港;(2)與中央積極溝通,爭取把香港定位為中國乃至國際的碳交易和低碳經濟中心;(3)推動港企與內地企業和地方政府合作發展低碳項目;(4)透過政策和財政支持在香港實現大幅度的減排,並且設立零碳排放示範區;(5)積極進行氣候變化公眾教育,從而減少推動低碳政策時可能出現的政治爭端和摩擦;(6)鼓勵相關政府官員學習國外低碳經濟發展模式與經驗,並且在香港分享。 中國高校聯金融協會副主席 招商證券香港投資銀行業務董事總經理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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