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人均GDP 約四千美元
中國21 丁望
北京官方透露,人均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去年約為四千美元,已超過「全面小康社會」的指標。
二○○九年的人均GDP,是三千六百美元,據聯合國的二百一十三個國家和地區排名,列第一百二十五位;去年的排位,在一百零五位前後。
相當於香港一成二
中國大陸以外華人聚居地的去年人均GDP,香港超過三萬一千七百美元,台灣超過一萬九千美元。大陸的人均GDP,只有香港的一成二、台灣的二成一,差距仍然非常大。
大陸的經濟增長率高,「十一五」期間(二○○六至二○一○)GDP的年增長率超過百分之十;同期的香港,則增長百分之四點八。
去年,大陸的GDP接近四十萬億元人民幣,官方折算為五萬八千七百多億美元(佔全球GDP約百分之九),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
儘管經濟規模先後超過德國(二○○七年)、日本,僅次於美國(佔全球GDP超過百分之二十四),但經濟發展水準仍遠落後於西方先進工業國家。GDP增長的粗放模式,導致資源的浪費、生態環境的破壞沉重;GDP的統計,則有虛假的「水份」。
GDP的高速增長,並未大大提升多數人的收入。真正享受高增長利益的,是少數權勢集團、富有階層和國企高管。
權力和資本的利益回報,年年大幅上升;城鎮和鄉村居民的勞動收入,卻仍處於「低水平」。最高檢察院近日為國家賠償法下達法釋(司法解釋)文件,題為〈關於二○一○年度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標準的通知〉,透露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年均工資,為三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元,每月接近三千一百元;「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均工資,為二萬零七百五十九元,每月約一千七百元。前一數據,是指國企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因職工中有極高薪金之高管,平均工資被拉高。大多數城鎮的公、私營企業職工,平均月薪在二千、一千五百元之譜,僅能餬口,消費力低。
農民月入不到五百
農村居民的收入,遠比城鎮在崗職工為低。據官方的去年統計數據,農村人均純收入只略超過五千九百元,月均不到五百元,約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消費力很低。
溫家寶施行「多予少取」的德政,向農民提供「四補貼」(種糧直補、良種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農機和農具購置補貼),建立農村低保制和新農合(醫療)體制,讓農民增加收入略為改善生活,又獲低水準的社會保障。
但是,縣、鄉鎮官吏剋扣、挪用補貼或變相攤派,仍然經常發生;在城鎮,公共財政下撥的農民工培訓費,也有一部分被貪官惡吏貪污或巧立名目佔用。國務院的惠農政策打了折扣,農民真正獲得的實惠不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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