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合作戰略與發展新錨點 解牛集 在中國「十二五規劃」啟動前夕,深圳和香港加強合作的勢頭加劇,顯示港深兩個城市「一體化」會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前周(12月20日)在香港舉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說明會後,深圳隨即再舉辦了一個以保稅港區創新與發展為主題的合作發展論壇。 據媒體的消息透露,前海灣保稅港區會是前海合作開發、體制機制創新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率先啟動區。 「十二五規劃」標誌中國經濟增長結構轉型,由過往勞動力密集及依靠低勞動成本出口帶動的經濟增長,轉為以內需、新興產業及服務業為重點發展方向的新模式。 「競爭」發現「最優化」選擇 在這個新發展大趨勢下,北京領導層承諾把香港的發展納入「十二五規劃」之中,總理溫家寶最近對前往述職的特首曾蔭權表示,香港目前要抓緊謀劃未來發展、為長期繁榮打下基礎,這項「工作提示」,顯然是針對目前的發展動態──包括香港自身面對的發展樽頸和國內城市崛起的挑戰,如今的確到了一個十分關鍵時刻,不進則退,無疑是香港目前面對的發展挑戰。 筆者對深圳前海與香港合作發展的問題,先後撰文加以討論(註1)。如今發展的輪廓逐漸清晰化,值得細緻地進一步研究,供讀者參考。首先從港深合作的「大框架」看,隨着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推進,城市的崛起,深圳過往「獨特」的優勢逐漸淡褪;香港作為中國唯一對外界連繫的「橋頭堡」功能,這種「壟斷優勢」亦不復再,在這種變局之下,港深兩地毗鄰,雙方尋求互利和互相補充的發展新優勢,是順理成章的戰略考慮。 今年4月,中央批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簽訂,協議清楚將深圳前海合作,列為粵港合作九大重點區域之首。到8月,國務院批覆,原則同意了《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並明確把前海建成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範區,引領帶動中國現代服務業發展升級。從發展戰略來看,是透過劃出「試點」為中國進一步轉型及發展提供參照,同時亦為維持香港經濟發展和穩定,確保「一國兩制」成功落實提供助力,締造「雙贏」效果。 事實上,香港成熟的市場機制模式,可以為內地深化改革提供參照。更重要一點是,透過不同制度安排之間的「競爭」,來「發現」最優化的選擇。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學者海耶克的分析,如果價格體系能夠提供一個協調市場各方參與者並進行互動的訊號,則這必須依賴於某種市場發現過程,這個過程由市場競爭構成(註2)。換言之,透過競爭,我們可以知道什麼才是優化的選擇。 前海合作區分階段發展 可以說,深港合作建設前海現代服務業示範區,不光是產業發展的試驗,也是制度規則的試驗。因為在這個「試點區」內,試行「深圳的土地,香港的體制政策」,借鑑香港在政府管理、法律制度、運作規則、社會治理等各方面的做法。對香港來說,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利用港深合作的平台,推進香港的相關服務在大陸發展的空間,是香港經濟挺進的一個十分重要組成部分,能夠為香港提供具體的發展機遇。 據媒體報道的資料指出,前海灣深港合作區分三階段走,包括一、實現前海灣保稅港區前後期開發建設和招商引資;二、以國際物流為切入點,營造本身保稅港區的特點,並透過電子聯網方式,實現整個區域全面整合,拓展更大的保稅港區新模式;三、通過直接引入香港模式,促進與港一體化融合,實現國際化。 上周一(12月27日),深圳舉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立法研討會,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浦透露,爭取兩、三個月內定出《條例》初稿,明年上半年後出台《條例》,有關細節,值得我們進一步觀察。 目前,前海灣保稅港區定位在現代物流業,發展高端產業,並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功能拓展,包括發展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專業服務等。究竟香港如何利用這個機遇取得經濟發展成果,這一點顯然最為「關鍵」。 香港的發展過程中,一個受人詬病的地方是「短視」,「急功近利」,過於重視短期的成效和效率,亦即強調把資源短期的使用效率最大化,而忽略了長遠的發展戰略。因此,不少學者提出香港的發展,必須重視人才和科技創新。這種政策建議當然無可非議。 如果我們從經濟和管理學的角度深一層觀察,或許可以得出一些更深刻的啟示。 有經濟企業學者提出,「靜態效率」(Static efficiency)最大化的制度,亦即實現目前現有資源的最優化使用和配置,往往不能實現「動態效率」(dynamic efficiency)的最大化,即把現有資源以最優化的方式創造出新的資源(註3)。但這種提法顯然並非絕對。體現靜態與動態效率之間的「折中」例子,是專利制度。 可以說,專利以延緩知識傳播的方法,去確保更多的知識得到開拓及傳播,這種情形反映短期和長期有可能找到一個「中間點」,來平衡以至優化政策的選擇。 二之一.明天待續 香港科大商學院副院長及管理學講座教授 註1:李家濤,《港深前海經濟合作的戰略和啟示》,《香港「試點功能」優勢有增無減》,分別刊《信報財經新聞》2010年8月31日及9月14日。 註2:F.A. Hayek, "Competition as a Discovery Procedure", New Studies in Philosophy,Politics and the History of Ideas, p.179,Routledge & Kegan Paul Plc 註3:對有關問題及企業家的功能,有興趣的讀者可參考熊彼特名著《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中譯本,北京商務印書館。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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